桦甸市留守妇女儿童调研报告

时间:2018-06-22 12:49:37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显示:

  根据省妇联《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调研的通知》精神,桦甸市妇联于5月9日深入开展留守妇女儿童调研工作,在红石、夹皮沟、公吉、常山等9个乡镇发放《农村留守妇女生产生活状况调查问卷》50份,收集汇总了全市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基本情况统计表,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桦甸市总人口45万人,其中女性人口22万人,留守妇女947人,占妇女总数的0.43%。儿童11万人,留守儿童571人,占儿童总数的0.52%。

根据调查情况显示,目前留守妇女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在年龄结构上, 18--30岁占23.5%,31--45岁的留守妇女比例占16.7%,46--60岁的占29.5%,61岁以上的占0.3%。30岁以下的大多因生育、照顾年幼子女而暂时没有外出务工,或是夫妻双方共同外出。二是在文化程度上,留守妇女大多文化偏低。留守妇女中初中文化程度者居多,占总数的65.7%,小学及以下占25%,高中及中专占9.3%,没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三是在留守原因上,客观因素是需要在家务农、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主观因素是本人不想外出务工或家人不支持。四是在就业意向上,如果出去打工,均想就近转移,不肯离家太远。

    从此次留守儿童情况调研来看,目前留守儿童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留守儿童人数比例较大,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岁以下留守儿童人数占儿童总人数的0.52%左右。二是留守儿童监管方式主要以代管、隔代、单亲为主,其中55.9%的由父或母单亲照管,30.1%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照看,11.2%由亲戚朋友代管,都存在教育严重断层,缺少应有的亲情关怀。三是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多为中等,留守儿童调查统计显示,学习优秀的占13.3%;中等的占64.3%;较差的占22.4%。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留守妇女

    1、体力劳动加重。青壮年男劳力外出务工后,农村只留下妇女、儿童和老人,留守妇女甚至部分老人转变为农业生产劳动的主力。在抓好劳动生产的同时,留守妇女还要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有限的精力与高强度的劳动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着她们的身心健康。

    2、精神负担加重。留守妇女除了长期承担繁重体力劳动而健康堪忧外,还普遍存在精神负担重,安全感低;夫妻交流少,婚姻关系脆化等。调查显示,丈夫外出后,大部分留守妇女与丈夫主要的沟通方式是打电话。空间距离的扩大阻碍了夫妻情感的交流,导致感情危机,久而久之婚姻难以维系。

    3、生活水平和健康意识普遍提高。调查发现,丈夫外出务工,家庭收入有一定提高,生活质量提升不少。同时留守妇女的对自身的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二)留守儿童

    1、生活水平较低。据调查,大部分留守儿童家庭生活条件困难,除去吃饭花销,留守儿童几乎没有零花钱。

    2、家庭教育缺失。调查发现,留守儿童主要都是母亲或祖辈进行隔代抚养,由于受到自身文化水平限制,无法对留守儿童的知识学习进行适当的辅导,无法担负起抚育儿童健康全面成长的重责。

    3、亲情关怀缺失。多数留守儿童每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的时间较少,与祖辈“代沟”问题较为突出,缺乏有效沟通,导致留守儿童得不到正常的关爱和正确的引导,在思想、行为和心理的成长发育中比较容易偏离正常轨道,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4、安全问题有待解决。留守儿童由于监护人对儿童监管不利,或顾不过来,或无人照管,而儿童又缺乏应变和自我保护能力,更容易遭受伤害或侵害他人。

    三、工作开展情况

    桦甸市委、市政府一直把留守妇女儿童的生存、生活、教育和发展问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妇联组织的职能作用,以“关爱留守妇女儿童”为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服务方式,留守妇女儿童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1、加大科技培训力度,开展致富助农增收活动。桦甸市妇联近年来一直与农业局联合开展冬春农业科普大集活动。每年都免费向留守妇女发放科普书籍、小额担保贷款宣传单、妇科疾病的防治和处理手册等1000余份,接待农村妇女咨询400余人次,帮助妇女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同时组织开展各类科技培训,提高农村妇女尤其是留守妇女增收致富的能力。

2、扎实开展农村妇女上项目小额信贷工作,解决农村妇女上项目资金“瓶颈”问题。市妇联通过积极协调,与财政、就业、银信部门联合开展了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全年总计为307人贷款金额为1934万元,使1530余名妇女受益。

3、加强“巾帼信息桥服务站”试点工作,为妇女致富开辟信息渠道。通过省妇联提供设备,我市共建设了3个“巾帼信息桥服务站”,分别在夹皮沟镇、常山镇和公吉乡。每年发布信息400余条,受益妇女人数达500多人。

4、建立健全以妇女为主的各类新经济组织,强化妇女专业化水平。目前我市以妇女为主的新经济组织218个,协会中,女农民经纪人32人;据统计,今年我市已有66个妇女专业合作社,其中有57个已经在工商局注册,有效解决了农村留守妇女创业就业的问题。

5、市妇联积极开展向“留守儿童”和贫困儿童奉献爱心活动,呼吁社会各界重视和关注“留守儿童”, 2010年举办了“爱心救助贫困女童”活动,全市近六百名妇女参与了救助活动。

6、切实维护留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成立了法院少年法庭、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公安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并建立17个妇女儿童维权站,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大型普法宣传。

    四、建议及对策

针对留守妇女儿童面临的压力和困难,需要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的社会氛围。

1、高度重视,创造关爱留守妇女的良好环境。把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中,切实发挥妇联“妇女之家”的作用,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留守妇女创业就业,并给予政策、资金支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以“平安家庭”建设为载体,以评选“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为抓手,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推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符合本地实际的产业,增加农民本地就业机会,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制定优惠政策,动员和鼓励外出务工青年积累经验,更新观念,帮扶他们回乡创业。

3、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技能培训和资金扶持,鼓励留守妇女自主创业,重点培养一批留守妇女致富带头人。继续大力加强妇女技术培训,举办留守妇女技术培训班,提高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要继续坚持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项目信息。同时,要尽快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在农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合理流转土地,使农村留守妇女从繁重的土地劳务中解脱出来。

4、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上,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有条件的学校成立心理咨询机构,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进行疏导,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

 

                                                                            桦甸市妇女联合会  王红蕾

                                                                                     2011年5月16日